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派遣制书记员招聘对象及条件
派遣制书记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,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和资格:
1、具有本市常住户口。
2、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,且具有一定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,法学和文秘专业优先。
3、男性,年龄在28周岁以下(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,含1987年9月1日)。
4、具有熟练的计算机操作应用能力。
5、身体健康,五官端正。
6、无违法违纪记录。
不得报考派遣制书记员的情形:
1、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;
2、曾被开除公职的;
3、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,尚未作出结论的;
4、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司法机关工作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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